2010/12/23 07:12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新华社电 国务院昨天召开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六年提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翻了一番。
会议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对国家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省份,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和高龄人员等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倾斜。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政策落实,把好事办好。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2011年春节前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分析认为,近段时间来,物价上涨使人们现有收入的实际购买力下降,“养老金七连涨”让退休人员生活质量更高。而长期以来,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一直落后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连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效地缓解了这种收入差距,让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
相关新闻
关键词
养老险
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明年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年内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城镇户籍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即可
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版权所有 北京青年报网际传播技术有限公司
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10-65901655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82615762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9023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8275京ICP证 090260号京新网备 201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