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贷款新办法4月1日起执行 新增借款人年龄限制放宽———
本报讯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和提取方式将从4月1日起发生变化,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限定到借款人70周岁。 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北京市新制定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条件有较大变化,新办法从4月1日起执行。其中新增借款人年龄限制,贷款期限最长限定到借款人70周岁。另外,在提取条件、间隔和限额方面,也有了变化。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除了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仍可每季度提取一次外,其他情况只可每年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但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此外,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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