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2 00:00:00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作者:李罡
人文大学四名大学生杀死火锅店老板及女友案宣判———
本报讯 因共同经营火锅店产生矛盾,北京人文大学四名大学生将火锅店老板小张和其女友小丽残忍杀害。昨天,北京市一中法院对这起轰动京城的4名大学生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两名主犯窦硕和贝方明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第三被告闫广睿被判有期徒刑10年。
此前该案中的未成年被告黄某,已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附带赔偿两名死者家属各60余万元。
昨天一早,死者张某的父母和小丽的父亲、舅舅都来到法院等候该案的判决结果,部分凶手的家人也到庭听取了宣判结果。
窦硕、贝方明、闫广睿和黄某,案发前都是北京人文大学09级通信工程专业学生。
法院审理查明,窦硕、贝方明、黄某、闫广睿因与合伙经营火锅店的张某产生矛盾,遂预谋将其杀死。
2010年4月26日22时许,窦硕、贝方明、黄某、闫广睿在北京市延庆县君吉顺网吧上网至次日凌晨2时许,后由闫广睿留在网吧制造窦硕等三人仍在上网的假相,窦硕、贝方明、黄某潜至延庆县康庄镇兴隆商业街芳茗阁足疗店张某和其女友小丽的住处骗开房门后,贝方明、黄某持斧子猛砍张某头部、项部、背部及四肢,造成其颅脑粉碎性骨折及软组织广泛损伤致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窦硕和黄某来到小丽居住的二楼,窦硕在黄某协助下猛掐小丽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作案后贝方明从现场掠走死者现金7000余元及戒指、手表等物。
窦硕、闫广睿、贝方明后被查获归案。
对话当事人
窦硕:我把钱看得太重了
昨天宣判之后,记者现场采访了四名大学生杀人案的第一被告窦硕。窦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了数遍“我把钱看得太重了。”
记者:你这么年轻,值得这样做吗?
窦硕(苦笑一下):我就是把钱看得太重了。
记者:你不知道杀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窦硕:就是无知嘛。我开火锅店时就是想帮我母亲分担家庭负担。
记者:你有没有想过死去的张某和小丽也有年迈的父母?
窦硕:就是当时太冲动了,加上无知。就是把钱看得太重了。我做这事没别的想法,就是想早点挣着钱,早点孝敬我父母。
记者:事到如今能否说一下促使你们做这件事的真实原因?
窦硕:即使今天判我死刑我还是要说,真实的原因就是火锅店挣钱了,张某不愿意大家都来分钱,要把我的三个同学都踢出来,只留我和他经营火锅店。
记者:张某让你的三个同学走并没有让你走,你为什么出头策划这件事?
窦硕:我不想让我的三个同学走。我就觉得这件事张某做得不对,赔钱了大家一起分担,挣钱了让别的股东走自己得利益。
记者:你们都是大学生了就没有想过用别的办法解决吗,比如通过起诉什么的?
窦硕:没有这方面的社会经验,所以采取了特别愚蠢的办法。
■文/本报记者 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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