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一篇记者手记引起全国媒体一个月跟踪讨论 李银河向广州地税局补缴15元税款
今天,距李银河博士接受本报收费采访事件过去了整整一个月。一个月来,一场讨论在全国媒体中展开:接受采访是否应该收费?收费后要不要缴税?它是市场行为问题还是新闻伦理问题?各种评论可谓铺天盖地。
对于事态的发展,本报记者始料未及,而作为当事人的李银河博士也因此受到了种种困扰。在争论的喧嚣之余,我们觉得有必要还原整个事情的真相,并给予冷静的思考。而在本文见报前,李银河已经通过本报向广州市地税局缴纳了15元所得税,同时她还向全国多家媒体寄送了税款。
媒体制造文化产品是需要成本的,我们的专业知识就是成本之一。如果报纸是免费发放的,我们可以考虑不收费;而如果你们报纸是卖钱的,我们不应当成为你们节省下来的成本。 __李银河
作为提案的发起人和执笔者,李银河不仅是以一个‘学者’的私人身份出现,而更多的是以‘提案者’的公共身份出现。作为这个‘提案’最知情的人,她有义务告诉公众,这个提案讲了什么,有什么意义?这时候‘收费采访’,限制了记者的采访权,也阻碍了公众的知情权。 __林金芳
“她是一位真正的学者”
3月份的北京,全国“两会”的召开吸引了各地媒体的一致关注,著名学者李银河博士提出的《同性婚姻法提案》,以其独特性和超前性也成了新闻热点之一。
3月上旬,本报“两会”的采访记者,准备就此问题专访李银河。李银河的助手郑小姐回复说:“采访李银河要付费,一个小时500元,15分钟以内的采访可以不收费。”
当时,本报前方记者意识到,两会期间,收费采访问题可能会引起读者的关注,于是亲自体会付费采访。
经过联系,李银河答应3月8日16时在南三环方庄她的住处接受本报记者的专访。当天下午,本报三位记者带上足够的采访费后,15时40分就到达她家所在的公寓。不过,李银河的助手郑小姐说,李银河正在接受另外一家媒体的采访,16时整才能结束。采访时间掐得这么准,大概前面那家媒体也是付了钱的。
20分钟很快就过去了,前一拨记者刚离开,本报记者就进了门,那是个30平方米左右的小居室,床、电视、电脑全在里面,李银河说,除了郊区有一幢别墅外,她平常居住、工作都在这里。当时,李银河穿着宽大、随意的衣服招呼着记者坐下。与她做学问时的无畏精神相比,生活上的她看上去很矜持。
因为采访要付钱,记者没说什么题外话,谈了“同性恋婚姻”,也聊了“女性维权”。
接下来,谈到有关采访收费的问题,她首先强调,虽然自己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同性婚姻法提案》,但她不是政协委员,不算负有公共责任的人,因此没有接受采访的义务。另外,李银河还说:“学者时间很宝贵,要求采访的人很多,收费可以屏蔽掉一些采访。境外媒体付费更高,BBC采访5分钟付费50英镑;凤凰卫视15分钟500元。”
采访结束后,李银河似乎有意回避收费,她让记者把钱交给助手郑小姐。当记者问给多少钱时,站在身后的李银河回答说:“现在是5时过几分,采访一个小时多一点,就按一个小时收费吧。”
有必要说明的是,对于采访费的缴税问题,本报记者到北京采访前,不可能预料到采访对象要求收费,因此事先也无法代扣代缴,而李银河当时并没有主动提出交税问题,也没有说明那500元的收费是税前的还是税后的,甚至也没有给记者出具收据以及其他任何凭证。没想到,交税问题事后成了网上诸多评论质疑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