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本市从9月上旬至12月中旬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提高对隐蔽性教育乱收费的查处能力。
此次检查的范围是北京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所)、区县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重点检查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检查工作分三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9月30日至12月1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12月10日以后为处理整改阶段。
除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通知中所要求的重点外,专项检查还包括以下重点检查内容:一是高校(特别是部属高校)研究生收费、有自主招生权的高校考试收费及艺术(美术类)、体育加试收费;二是义务教育阶段推荐使用教材未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定价的;三是幼儿园(所)违规以开办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名义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的;四是服务性代收费政策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表示,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已进行多年,规范教育收费已取得明显成效,但群众对教育乱收费等问题依然反映比较强烈,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克服疲态心理。对检查出的重点问题不但要严肃处理,还要找出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针对当前乱收费具有隐蔽性强的特点,检查人员要创新方式,深入调查,多方取证,提高对隐蔽性乱收费的查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