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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行禁止,杜绝暴力强拆

2011/09/11 04:15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北京青年报    蔡方华

  今日社评

  征地拆迁是社会利益调整中矛盾较为尖锐、问题比较多发的领域,依法征地拆迁、杜绝暴力现象、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经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

  近日来,国家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强制拆迁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力度。

  首先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监察部等4部委“关于6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披露了吉林长春市朝阳区等地恶性拆迁事件的后果和惩处情况,强调严禁行政强制拆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手段逼迫群众搬迁,坚决杜绝暴力拆迁。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坚决防止在征地拆迁中出现恶性事件。

  这两份通知通报以前所未有的严厉态度,强调了杜绝违法违规拆迁的重要性,并从程序上做了严格的规范性要求。比如,中办和国办的转发通知指出,违法违规拆迁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触碰的一条红线,各地区和各部门决不能以牺牲群众利益片面追求拆迁速度。“红线”说法的提出,把强制拆迁的合法性要求提到了空前的高度。

  最高法的通知也有一些不同以往的要求,比如,法院在裁定强制拆迁申请时,不得背离中立、公正的立场而“迁就”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法院批准的强制拆迁在遇到当事人以自杀相威胁等“极端行为”时,一般应该停止执行等。更值得提出的是,最高法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坚决反对和抵制以“服务大局”为名、行危害大局之实的错误观点和行为。要抵制、不迁就、遇险中止这三个提法,摆正了法院在强制拆迁中的位置,那就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捍卫法律的尊严,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和社会稳定,坚持做到居中裁判和公正调停。最高法的这一定调,能够避免地方法院在核准强制拆迁方面出现“走音”。

  征收条例出台之后,房屋拆迁和补偿有了充分依据,但恶性强制拆迁行为并未因此停止下来。虽然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行政拆迁已经不太多见,但是,拆迁企业在地方政府默许下的非法强拆仍然时有所闻。如4部委所通报的长春市强拆致当事人窒息死亡事件,就是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退居幕后、拆迁公司站上前台的违法行为。当地各部门在群众生命面临死亡威胁时所表现出的麻痹和懈怠,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而这样的极端后果之所以发生,与地方政府一向纵容非法强拆的态度是分不开的。行政强拆向黑恶势力强拆的风向转变,已经在多个地区都有暴露,如果不能及时刹住这股歪风邪气,拆迁的法律法规就有被虚置的可能,群众的合法利益和生命安全就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威胁。

  征收条例出台之后,强制拆迁的把关权转移到了人民法院,各级法院的政策水平、抗压能力和护法决心也就受到考验。法院工作人员如果只是坐在办公室里看案卷,不能深入群众听取意见,不做细致的化解工作,不核实拆迁补偿合理性和社会风险评估,其裁定就可能出现谬误。发生在湖南株洲市荷塘区的强制拆迁致人死亡事件就说明,法院裁定的强制拆迁也未必万无一失。法院只有把人的生命价值置于最高的位置,把公正作为核准拆迁的唯一座标,文明拆迁、和谐拆迁才有可能实现。

  征地拆迁是社会利益调整中矛盾较为尖锐、问题比较多发的领域,依法征地拆迁、杜绝暴力现象、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经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对违法违规暴力强拆事件,只有做到发现一起严厉处理一起,才能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从4部委的通报中可以看到,大批领导干部因为恶性强拆事件受到了行政处罚,但在几起致人伤亡的案例中,却没有领导干部因玩忽职守受到司法追究,这也暴露出问责的软弱一面。这无疑是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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