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观风●
近日,两件事情引起社会关注。一件是住建部公开征求意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此一处罚被指过轻,有变相纵容之嫌。另一件是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政府违反国务院禁令,借用开发商资质,由政府下属企业开发建设高档纯独栋别墅区“唐墅壹号”。别墅区大片占用耕地,征地、审批、建设、销售各环节均涉嫌违法违规。这两起事件均涉及政府部门,均引起强烈不满。事实上,政府的行为不当对楼市的健康发展带来的伤害最大。
住建部公开征求意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让人想起2007年10月广州市物价局出台的《关于加强房地产明码标价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新楼盘提价须头天公布,哄抬房价处2万-20万元罚款。尽管这一罚款数额的高限在4年前就已是住建部现在“征求意见稿”罚款高限的近7倍,但这一通知在当时依然引起了“如此轻松的处罚到底是惩戒还是纵容”的争论。因为同样是价格问题,德国化工巨头德固赛化学公司在美国的分支机构承认其在美国犯下了共谋限定价格的罪行(这里是罪行),缴纳罚款150万美元;而联合利华公司因为改变了在巴西市场上销售的一种西红柿汁的包装,分量从以往的370克下降到350克,但是并未向消费者作出说明,被判定欺诈消费者,被处以约39万美元的罚款。而唐山市丰南区政府违反国务院禁令,大片占用耕地,建设高档纯独栋别墅区的违法行为,让人们联想起不少地方政府强拆有产权的民宅的恶行。这些地方政府为确保自己的利益,置国家政策和民众利益于不顾,想拆就拆,想盖就盖,随心所欲,无法无天。
在房地产市场需要健康前行的道路上,总会有各种贪婪、利益阻碍它的健康发展。开发商的商人本性会让他们不断推高房价以获取最大利益,但一方面有市场自身的调节杠杆,另一方面还会有国家政策对他们的抑制和调控,开发商终究不会对楼市的健康发展构成致命的威胁。投资客的逐利本性也会让他们尽最大可能推高房价,但他们同样受制于政府的政策和市场的调节,也难对房地产市场大兴妖风恶浪。只有政府相关部门既是政策的制定者也是政策的执行者,只有他们的不当言行和政策,在缺乏足够监管和约束的条件下,会迅速发酵,进而严重威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政府的最重要职能就是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而控制房价过快上涨,保证社会和谐发展,是我国当前的政策重点。但是,一些政府相关部门或某些地方政府却陷入到了利益之争中,他们为了眼前的利益或局部利益,对开发商的不良行为姑息纵容,或自身就陷入到违法的行为中。这种做法不仅会伤害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更会因为丧失了政府的最基本职能而丧失社会公信力,继而伤害整体社会的健康。
文/胡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