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9 00:00:00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作者:李罡
取证困难 法律操作性差 “恶意欠薪罪”无力保障劳动者权益———
“醉驾入刑”曾使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成为社会持续关注的热点,如今,本市已经审理“醉驾入刑”数百起,而与“醉驾入刑”一起同列刑(八)修正案、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却被束之高阁。
本报讯 记者连日采访了解到,虽然劳动争议案件已经占到北京法院民事案件的三成,其中不乏老板卷款而逃的恶性坑农案,但是新刑法实施两年,“欠薪入罪”案北京尚无一起。
随着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连日来北京各级法院都在发布劳动争议案件的数字。北京市一中法院的数字显示,近三年,该院劳动争议案件收案数量接近1.4万件,占整个民事案件的三分之一,今年第一季度收案数量已达1500件,同比还在大幅增加。大兴法院通报的数字是,近两年该院已审结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600多件。海淀法院近两年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每年都在3000多件,持续多年高位运行。
按照今年1月23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拖欠一个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5000元到两万元以上(根据各地经济状况而定),或者拖欠10名以上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3万到10万元以上,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支付而拒不支付,就可以追究恶意欠薪者的刑事责任,最高可被处以7年有期徒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恶意欠薪情况多有存在,但是由于程序复杂、举证难,北京目前还没有一个欠薪者被追究刑责。
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钟迪告诉记者,他手里目前就有一起包工头拖欠200余名农民工100多万元工资的案子,目前包工头逃逸,按照欠薪的数额和时间,肯定达到了“恶意欠薪入刑”的标准,但是取证却十分困难。作为社保监察机构没有侦查权,而公安机关的立案要求是不能只听职工单方说法,欠薪包工头必须承认欠薪,报案部门还要从银行查到包工头名下有财产,公安机关才能立案。但是银行只对公检法机关提供储户的个人财产信息,社保监察机关无权查询。钟副局长认为恶意欠薪难入罪,是法律的操作性太差。
对此,北京市一中院民六庭张弓庭长认为,恶意欠薪的案件并不少,但是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却非常困难。首先是很多工程被层层转包,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群体性纠纷,不好追究谁是主体。此外,出现恶意欠薪情况该由谁报案如何举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如何确定老板有能力支付农民工工资而拒不支付?如何认定欠薪者已经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上述繁琐复杂的程序和取证难度,对于普通的劳动者,要用刑法维权门槛无疑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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