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6 00:00:00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作者:王薇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从2013年1月1日起,本市户籍16至59周岁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均可享受相应的补贴政策。最多月补达千元,此项政策的实施,预计惠及全市近万个残疾人家庭。
记者了解到,日前,市残联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办法〉的通知》。办法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本市户籍16至59周岁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均可享受相应的补贴政策。扶持政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的个人补贴,根据残疾人残疾程度给予每人每月400元或200元补贴,对其中低保家庭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再增加600元补贴;二是对社会办(含公办民营)社会福利机构的补贴,将根据入住机构残疾人残疾程度给予每人每月300元或200元运营补贴,对收住残疾人达到一定规模的社会福利机构购置康复器材的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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