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13 00:00:00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作者:赵卓
本报讯 杨女士在试驾一辆福特野马时失误撞墙,导致车辆报废。事故责任认定,杨小姐承担全部责任。北京丰宝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杨女士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损失128.8万元。昨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正式开庭。
■试驾车撞墙被认定全责
杨小姐今年29岁,已有5年驾龄。今年2月4日,杨小姐受车友邀请,到丰宝驰公司参加福特野马轿车的试驾活动。双方签订了一份《试驾协议书》。
杨小姐说,发生事故的路段是一条双向单车道马路。事发时由于前方一辆车行驶缓慢,杨小姐便从左侧借道超车。但车子回到原车道后却发生了侧滑,导致车尾右甩,撞到了左侧墙上。
但丰宝驰公司的代理人表示,交警勘查时没有发现刹车痕迹,说明杨小姐没有采取制动措施,直接就撞到了墙上。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杨小姐负全部责任。
■被告称车辆不具上路条件
事发后杨小姐发现,试驾车的4条轮胎磨损严重。经法庭准许,某轮胎鉴定单位出具结论认为,该事故车轮胎的胎面花纹已磨损至磨耗标志,应停止使用。杨小姐认为,车辆本身有严重的安全隐患。
对此丰宝驰公司的代理人表示,轮胎的鉴定机构是由被告单方委托的,而且鉴定结论中也没有说明车胎与发生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所以对于这份轮胎鉴定结论他们不能认可。
■车损评估超过百万元
杨小姐在庭上表示,上路前她还特意询问过车辆的手续、保险情况,陪驾人员表示手续齐全,她才放心驾驶。但实际上,这辆车并没有上牌照,因而也没有保险。
出席庭审的丰宝驰公司销售经理李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国家有规定,未上牌照的车辆不能进入社会道路行驶,在这个问题上他们确实存在管理过失。李先生说,由于这辆车尚未取得牌照,所以无法上保险,因此拿不到任何保险理赔。
据悉,经双方签字同意,法院受理此案后委托了一家评估公司对车损进行了评估,结论为108.7万元。原告丰宝驰公司根据这份评估报告,将索赔额由原来的128.8万变更至108.7万元。
庭审中,应杨小姐一方要求,评估人员亲自出庭接受质询。据评估人员讲,该车的市场零售标价为138万,108.7万元的损失结论是按照折旧后的市场价值计算出来的。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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