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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人访第2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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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0余名少年犯罪记录被消除

2012/09/07 00:00:00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作者:李罡

  为避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就业等 本市推出未成年犯罪前科消灭制度———

  本报讯 “杨法官,要是没有咱们法院给我出具的决定书开不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我肯定干不了保安队长这个工作。”昨天,16岁时曾因抢劫被判过一年刑的刘江,在其父亲陪同下来到门头沟法院表示感谢。刘江是该院未成年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的第18个受益人。据了解,今年以来,门头沟、丰台两家法院已经有30多名污点少年被消除犯罪记录。

  所谓未成年罪犯前科消灭制度,是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罪犯,符合依法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情形,且犯罪后确有悔改表现无新的犯罪记录的,经本人申请可以进行犯罪前科消灭。即法院对未成年犯罪人作出消灭犯罪前科的决定书后,在7日内送达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委等相关单位。上述单位对相关未成年犯罪人的犯罪档案资料进行封存。公安机关可对档案封存的未成年罪犯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本市门头沟、丰台区法院先后推出了该项制度。

  制度推出后,门头沟法院通过电话联系、司法专邮等途径向上述人员发送了消灭犯罪前科的通知。

  现年24岁,16岁时参与了一起抢劫案的刘江,曾被门头沟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由于有犯罪记录,刘江走上社会后多次求职都磕磕碰碰、屡遭不顺。在得知门头沟法院推出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之前,刘江的父亲正为儿子的工作犯愁。刘江供职的保安公司要给刘江提职,提职的前提是其必须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前科的证明,这可难坏了刘江。去开吧,刘江16岁时的犯罪记录明摆着,不开吧,儿子的前途又要黄。正在这时,门头沟法院未成年犯罪前科消灭的函寄到了刘江的家里。刘江的父亲当天就来到法院咨询此事。

  得知刘江等着无犯罪记录证明提职,门头沟法院少年庭特事特办,及时为刘江做出了《犯罪记录消灭决定书》,使刘江在派出所开出了无犯罪记录证明,顺利当上了保安队长。

  据了解,丰台区法院仅今年就已经为该院今年审理的12起案件的14名未成年罪犯,进行了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处理。这14名未成年罪犯都是在校学生。其中一名因斗殴被判缓刑的高中生,被消灭犯罪前科后顺利考入大学。

  上述两家法院都表示,根据明年1月1日实施的新刑诉法,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将全面铺开,两家法院目前正在为新刑诉法规定的未成年犯罪档案自然封存进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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