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31 00:00:00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作者:张艳丽
本报讯 从明天开始,北京市将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根据北京市国税局发布的公告,从9月1日开始,试点纳税人凡从事增值税应税业务一律不得再开具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发票。那么对于普通市民而言,从明天起乘坐地铁、出租车出行所取得的发票,也将统一“变脸”——发票上加盖的红色印章,将由以前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变成“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字样。
据悉,新版的出租车及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已经分发到全市各出租车公司,地铁发票昨天也已下发到180多个地铁站。从9月1日零时起,带有“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监制”印章的新版发票将在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启用。
记者从北京市国税局了解到,此次交通运输业改革后启用的新版发票,与旧版发票的主要区别就是印章上的不同。而这其实反映了改革前后该行业纳税人的税务征管机关的变化。北京市国税局有关人士表示,营业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因此纳税企业开具的发票是由地税批准印制、监制的;而增值税则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纳税企业开具的发票是由国税批准印制、监制的。
因此,在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前,本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缴纳的是营业税,发票上有“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红色印章,还有的发票上有“此发票系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印刷”的字样。而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缴纳的是增值税,由国税征收,发票亦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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