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被媒体称为“中国保险第一大案”的新华人寿前董事长关国亮涉嫌侵占、挪用巨资案在市二中院落判。法院经审理认定,指控关国亮侵占罪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指控其挪用三笔资金中有两笔证据不足,最终认定挪用资金额为2亿元。据此,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关国亮有期徒刑6年,同案被告人马跃被宣告无罪。据了解,检察机关指控关国亮挪用资金2.6亿元,职务侵占300万元。案发后,挪用的资金大部分被追回。
■历经近5年迎来一审判决
关国亮现年52岁,哈尔滨人,案发前任新华人寿董事长。2007年11月,关国亮涉嫌挪用资金罪被羁押。一同被抓的还有上海策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原负责人马跃,马跃涉嫌侵占罪被抓,羁押一年多后被取保候审。
此案于2008年11月25日、26日进行过为期两天的举证质证,同年12月3日继续开庭,直到当晚7时庭审才全部结束。然而,庭审结束后,由于证据材料庞杂、案情复杂,此案审理结束后却迟迟未落判,而且一“搁”就是3年多。
昨天,关国亮在法警的押解下走向法庭被告席,其神色明显憔悴,但眼神仍然犀利,被羁押近5年后,他终于迎来一审判决。一同被带上法庭的还有同案被告人马跃。
■证据不足 指控侵占300万被否
公诉机关指控,关国亮在担任新华人寿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的便利,与另一被告人马跃合谋,于2003年6月至8月间,以马跃帮助新华人寿承保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关保险业务,以及马跃经营的上海策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新华人寿提供股票咨询等名义,获取了新华人寿300万元资金。
而对于关国亮挪用资金2.61亿元,公诉机关提出三项具体行为:一是2003年4月挪用3000万元用于其弟关国星经营的黑龙江斯达投资有限公司;二是2003年挪用3100万元至其哥关和平经营的北京华瀛置业有限公司;三是2004年挪用2亿元至其弟经营的黑龙江贯通投资有限公司。
法庭上,关国亮对检察院的指控提出异议。对于指控其侵占300万元,其辩称,300万元属于咨询费,是新华人寿委托马跃经营的投资咨询公司进行投资炒股的咨询费用。而检方指出,马跃的公司并未提供实际的咨询服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关国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马跃合谋骗取本单位300万元资金这一指控,缺乏事实依据,证据不足,遂驳回检察机关的指控。对于三项挪用资金的指控,法院只认定了一项,即:关国亮利用职务之便,于2004年挪用2亿元至其弟经营的黑龙江贯通投资有限公司。另外两项共6000余万元也因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据此,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关国亮有期徒刑6年;马跃侵占罪罪名不成立,宣告无罪。
对于关国亮是否会上诉,以及马跃是否会提起国家赔偿等问题,记者联系了关国亮的辩护人,著名刑辩律师许兰亭,但许兰亭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保监会初查挪资130亿元
关国亮案发缘于新华人寿股东之间的内部纠纷。新华人寿是由关国亮一手创立的一家全国性股份制保险公司。2005年,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新华人寿的例行审计中发现了诸多资金运作疑点,结果遭关国亮解聘。这引发了股东对公司治理的极大关注。与此同时,针对关国亮的举报逐步升温。2006年,反映新华人寿资金运用违规的举报材料,被有关人员送往各个监管机构。2006年12月底,关国亮被正式免除董事长职务。保监会于2007年5月24日宣布,由保险保障基金以市场价收购新华人寿问题股东手中的股权,解决资金挪用问题。
据了解,指控关国亮挪用资金的数额变化幅度非常大,由当初的130亿元剧减至2.6亿元。此前的2006年9月23日,保监会正式派出检查组,开始对新华人寿资金运作问题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关国亮任新华人寿董事长的8年间,累计挪用公司资金130亿元,或被拆借给形形色色的利益伙伴入股并最终控制新华人寿;或用于大规模违规投资房地产等领域,至案发时尚有27亿元未能归还。对此,检察院称,原因在于此案经有关部门审查,大部分资金被定性为拆借,不属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