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0 10:59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发表评论
广州公安疑造伪证致四少年获罪入狱
从化警方讯问笔录中一嫌犯同时身在两地
广州人大主任:如证明警察做伪证将无罪放人。
2008年5月四少年被广州从化市太平派出所抓捕后,家长们已数十次到有关部门举报警方涉嫌伪造犯罪证据及刑讯逼供。
律师认为,法院认定的四少年五宗抢劫案中,至少有三宗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既没物证,嫌疑人也没承认,受害人报案陈述也明显与嫌疑人不符,这样的案件如何能定罪?”
早报记者多次联系从化市公安局及市委宣传部,均未获回应。
再过几天,17岁的高杰宏将从广州石井少管所走出来,重新回归社会。
2008年5月22日,广州花都区的高杰宏和高伟华、高炯彬、高尉道四少年被广州从化市太平派出所以涉嫌“持刀飞车抢劫案”抓捕,后四人分别被法院判处三到六年有期徒刑。
被抓后的两年多来,四少年家长数十次到广州甚至北京上访举报从化警方办案时涉嫌伪造犯罪证据以及刑讯逼供,从而“制造”这起冤案。
但从化市公安局对于四少年家长的信访问题答复说“不存在违法行为”。此后,广州公安局说“维持从化公安局答复意见”。广东省公安厅答复说“维持广州公安局答复意见”。
四名少年被抓正值奥运会前一场“打双抢”行动。太平派出所在描述抓获经过时称:2008年5月22日17时许,该所民警与便衣大队在太平镇“打双抢”时,接到情报称四名抢劫嫌疑人在步行街准备出售抢回来的手机。于是民警立即行动,在步行街万和商场将高伟华(16岁)、高杰宏(15岁)、高尉道 (16岁)、高炯彬(17岁)抓获,从他们身上搜出涉嫌抢来的手机三部,并将四人带到太平派出所接受调查。
四人均为与太平镇相邻的花都区北兴镇人,被抓次日,四人即被拘留,约一个月后被批捕。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因为是未成年人,需通知四人的法定代理人陪同讯问。但太平派出所向上级打报告称,鉴于案情重大,且是多次作案暴力犯罪,特呈请不通知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陪同讯问。
经过长达数月的侦破审理,2008年12月12日,从化市人民法院对四人作出均为六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一审法院认定,从2008年3月到5月,四人相互纠合,采取暴力手段,共同参与抢劫摩托车、手机等财物5次,所抢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218元,港币150元。此后,家属上诉。2009年7月 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唯量刑不当”,于是改判高尉道为五年,高伟华为三年六个月,高杰宏为三年,高炯彬刑期不变。
尽管二审法院已对四少年抢劫案作出终审判决,但四少年家长及律师仍坚持认为,此案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警察刑讯逼供等诸多疑点。
1月17日,记者见到了广东政衡律师事务所曾代理过高炯彬案件一审的古律师。他表示,法院认定的四少年五宗抢劫案中,至少有三宗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既没有物证,嫌疑人也没有承认,受害人报案陈述也明显与嫌疑人不符,这样的案件如何能定罪?”
两名分别被判三年和三年六个月的少年将于近期出狱,然而家长们表示,就算是出狱,他们也要告到底,还孩子以清白。高伟华的家长高路荣痛心地说:“孩子被冤枉坐了几年牢,这叫他们以后如何做人?如果冤案得不到平反,他们以后会不会走上报复社会的道路?”
早报记者多次联系从化市公安局及市委宣传部,均未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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