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3名考生即将实现公务员梦想时,却因自身携带的地中海贫血基因被拒绝录取,而在2009年佛山公务员考试中,598名考生参加体检,有31人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其中两广考生占近九成(27人)。
“我能正常献血、工作、生活,为何不能当公务员?”3名考生将佛山市人保局告上法庭,而在他们背后的则是占据广东人口总数达11%以上的地贫基因携带者。昨日,佛山禅城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无论有无考虑广东实际情况,在未有新规定前,都应参照国务院相关规章执行,驳回原告起诉。原告代理律师称将上诉。
缘由:公务员梦想破灭在基因上
2009年4月,小周、小谢、小唐顺利通过了佛山市公务员考试笔试和面试,3人表示他们的笔试和面试成绩都在前两名。其中,小谢报考的是南海区经济贸易局,小周报考的是顺德区检察院,小唐报考的是顺德区法院。
后来,各考生在体检中被安排进行了一项基因分析检测,其中多名考生被认定为“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经复检后仍为不合格,从而失去了被录用为公务员的机会,这其中包括了小周等3人。
3人称,人保局正是在考生血常规五项必检项目都合格的情况下,以其非必检项目平均红细胞体积的检查数值偏小为由要求其进行了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该操作不仅违反相关规定,而且侵犯了考生的基因隐私。
2009年12月29日,三名考生一纸诉状将佛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责令该局认定他们体检合格,并按程序对其进行考察录用。
疑问:人保局是否超范围检验?
小周称,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下称《手册》),公务员体检中的血常规项目中只有五项必查项目,“按照规定来说,当该五项出现异常且无法判断是否为体检不合格时,被告才能要求我们进行复查,而被告在体检项目中增加了平均红细胞体积(MCV)的检测,该项目并不属于血常规的必检项目”,这可以证明人保局存在超范围检验。
人保局则解释称,根据《手册》规定,“除了血常规检查,必要时可增加实验室辅助检查项目,主检医生有权决定是否进行进一步检验。”相关检测虽然不是强制性血常规检测项目,但相关法规和规章也没有列其为禁止性检测项目,从上述规定均可看出,主检医生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血常规规定的项目之外的检查项目。
地贫携带是否属血液病?
针对“地中海贫血”是否属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中的血液病范畴,双方对此也颇多争议。
原告认为该标准中并没有列出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是血液病,被告则认为地中海贫血属于血液病是专业医疗机构的结论,原告没有理由否定,根据录用标准,有血液病就不能录为公务员。
既然争不出个究竟,今年3月5日,禅城区法院致函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研究所,咨询“发现MCV异常后是否必须进行基因检测才能确诊为地中海贫血”及“案件中的地中海贫血基因突变是否属于血液病”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