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马某进入法庭前接受多家媒体记者采访。
陷入漩涡的马教授在家中。
4月7日,马尧海将举着“换偶无罪”的牌子上庭。图/记者曾鸣
马尧海坐在自己房间的床上,这里曾是夫妻交友活动的现场之一。
马尧海在电脑上查看自己发的评论文章。
马尧海的笔记本电脑上交后,每天只能盯着地球仪感叹:“世界真大,我却被困在这里!”
正义网北京5月20日电 (实习记者高鑫) 记者今日从南京秦淮区法院获悉,南京副教授组织换妻宣判,马尧海等22人以聚众淫乱罪被追究其刑事责任。马尧海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始终缺乏清醒的认识,被从重处罚,获刑3年6个月;其它人认罪态度较好,被判缓刑到3年6个月不等刑法。
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22名被告人通过网络结识之后,结伙先后在南京秦淮区、鼓楼区、玄武区等处,先后35次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2009年8月17日,秦淮公安分局的警员发动了一次突袭,在一家连锁酒店的房间里当场抓获5名参与“换妻”的网民,随后又牵出17人。这些人中,年龄最小者为1983年出生,年龄最大的则是53岁的马尧海。
据了解,他们成为了20年来第一批因为“聚众淫乱罪”获实刑的人。
南京“副教授换妻案”宣判 聚众淫乱罪几成定局
“副教授换妻案”今日宣判
是否构成聚众淫乱是庭审的控辩争论焦点
中国青年报报道 南京某高校副教授马尧海等人涉嫌“聚众淫乱”,将于今天上午在秦淮区法院宣判。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比照刑法规定,马尧海构成聚众淫乱的罪名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剩下的就是如何量刑的问题。
4月7日至8日,秦淮区法院开庭审理了马尧海等人“聚众淫乱”案。因为有当事人提出涉及隐私,所以该案没有公开审理。据秦淮法院介绍,这两天的庭审中,检方与马尧海的辩护人就“聚众淫乱”的罪与非罪展开了辩论。
庭审中,检察院指控,马尧海等二十二名被告人组织或者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马尧海的辩护人对其进行了无罪辩护。他认为,聚众淫乱罪侵犯的是社会公共秩序,而马尧海等人的活动不涉及金钱交易,同时也具有封闭性和隐蔽性,故其没有侵犯刑法保护的社会公共秩序,本案涉及的性聚会应该属于私权的范畴,不应当以刑法处罚。
在这两天的庭审中,除马尧海外,其余21名被告均表示认罪,其辩护人也都作了有罪辩护。在量刑方面,检方认为,应当根据犯罪情况分别量刑:部分被告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而第一被告人马尧海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始终缺乏清醒的认识,应酌情从重处罚。
在4月8日之后至今的时间里,马尧海的态度有没有转变,目前不得而知。但关注此案的法律界人士认为,不管马尧海态度如何,有个实际问题需要面对,他家中有个老年痴呆的老母亲无人照顾,平时都靠马尧海烧饭伺候,如果判马尧海实刑,其老母亲的安顿是个问题。究竟马尧海和其他同案人员结局如何,今天的宣判将会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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