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自己是券商职员骗得同学家长半生积蓄 日前获刑13年
195万 13年
2008年5月至2009年1月间,王国华骗得同学家长195万元用于挥霍。日前获有期徒刑13年。
东方早报记者 李燕 通讯员 陈小和
20岁的王国华为了追求奢华的物质享受,在短短半年内谎称自己是券商职员,诈骗195万元。近日,闸北法院一审认定王国华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3万元。
1990年10月出生的王国华从小个性活跃,思维敏捷,是大人们眼中的聪明孩子。由于家长忙于工作疏于管教,放任王国华在外独自居住,才念完初三王国华就辍学了。
之后,王国华在数个单位任职,然而微薄的工资并不能负担其所追求的奢华的物质享受和高质量的生活。于是,王国华开始有意识地通过网络了解有关诈骗的手段和技巧,之后有目的地向同学、朋友散布虚假信息,以高额利益回报骗取他人钱财供自己挥霍享用。
2008年5月至2009年1月间,王国华与同学的家长顾先生夫妇结识,了解到顾先生夫妇喜欢炒股。于是,王国华利用曾在共和新路某证券公司从事介绍客户开立证券账户的短期工作经历开始行骗。王国华谎称自己在某证券公司任职,与公司老总相熟,可获得内部消息帮助顾先生夫妇买卖权证获得高额收益。一心想靠炒股发财的顾先生信以为真,被王国华以购买权证、追加投资、缴纳税金和管理费等名义,先后多次通过现金和银行转账的方法,将半生的积蓄尽数交给了王国华。
2009年5月20日,王国华又以需要短期借款并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得被害人谢先生人民币25万元。之后,顾先生夫妇发现情况不妙再三催讨,王国华才归还顾先生夫妇10万元。2009年8月12日,王国华在餐馆吃饭时被被害人扭送公安机关。
王国华骗得上述款项后,全部用于物质享受挥霍殆尽。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国华诈骗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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