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收费系统计算出的368万元过路费
12日下午,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就时建锋利用假军车牌照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一案的审理情况进行通报,称该案事实清楚、量刑适当。负责收费的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相关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举例演算了368万元过路费的来历,认为严重超载和高频率通行是导致高额费用的主要原因。
■法院认为量刑适当
12日平顶山中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副主任韩俊杰就时建锋诈骗一案审理情况进行了通报,该案主审法官娄彦伟也就案件的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等问题进行了解释。
院方表示,肇事车通行信息统计表,由第三方公司——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本案的量刑,院方认为本案犯罪数额高达368万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综合考虑“对被告人时建锋判处无期徒刑是适当的”。
■高速公路公司推演收费由来
368万元的天价通行费是怎么算出来的?记者昨天致电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4部办公电话一部称正在维修,暂不受理,另3部称“已欠费停机”。
据12日下午前往该公司采访的当地媒体记者介绍,该公司总经理助理金煜伟当面以2008年5月5日一辆载重71.4吨的冒牌军车为例,核算出需交纳通行费2684元,其中2326.3元来自38.9吨超载部分。
平顶山分公司的统计显示,两车行车路线主要是载货从下汤收费站上高速,到长葛西收费站下高速。在长葛西收费站通行为1172次,逃费343.37万元,平均每次2929.8元;在下汤收费站通行1179次,逃费23.14万元,平均每次196.3元。平均每次荷重通行费为空驶收费的15倍。案卷显示,两车通行频繁,2008年5月5日一天通行12次,最少的一天也通行了4次。两车限重25吨,实际载重量都在70吨左右,5月16日的一次甚至超过了76吨。金煜伟说,严重超载又高频率通行,导致最终的通行费是个较大的数字。
■载货车基本费率是0.11元∕公里
记者查阅到2007年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我省经营性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这也正是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收费标准的政策依据。根据该通知规定,未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载货类汽车基本费率是0.11元∕公里,15吨及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5吨以上部分按0.04元∕公里。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车辆的收费标准是,超出30%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收费,超过30%以上部分,暂按基本费率3倍线性递增至5倍收费,超过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5倍计算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