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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迁坟款 顺义两官员落马

2013/01/06 00:00:00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作者:李华良

  被控编造人名骗取迁坟补偿款 镇领导等4人私分21万元———

  “贪污拆迁补偿款的案件并不鲜见,但贪污迁坟补偿款的案件还是首次。顺义牛栏山镇原副镇长李强、李桥镇政府武装部原部长申金华、牛栏山镇下坡屯村原党支部书记商中富,以及下坡屯村刘小芹四人被控将21万元迁坟补偿款私分。”

  现场探访

  每个坟头补偿1500元

  下坡屯村西面就是牛栏山酒厂。根据牛栏山镇政府网站信息,2009年8月22日,为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牛栏山镇下坡屯村及金牛村拆迁工作全面启动,506户2500名村民离开故土,村庄拆迁。2011年3月,“下坡屯家园”回迁安置房工程正式开工建设。今年10月,下坡屯完成了整体回迁,居民住进了期盼已久的新家。

  昨日,在回迁房小区“下坡屯家园”内,回迁户王大妈等村民介绍,2008年下坡屯村进行了集体迁坟。根据规定,每个坟头补偿1500元。后来该村村民又在龙王头村买了一块墓地,将村里坟集体迁入该墓地,每个坟坑1000元,因此补偿款和买坟坑的钱相抵,实际每个坟头的补偿款是500元。“我们都是普通村民,村里给多少我们就拿多少钱,虽然感觉少,但也没有办法。”

  记者获悉,顺义牛栏山镇原副镇长李强、李桥镇政府武装部原部长申金华、牛栏山镇下坡屯村原党支部书记商中富,以及下坡屯村刘小芹四人因涉嫌犯贪污罪被公诉,四人被控将21万元迁坟补偿款私分。

  案件导火索

  未查实举报问题却抖出合伙贪污迁坟款

  有村民说,最近早晨遛弯能碰到原支书商中富,以为他没事了。还有村民说,村里拆迁、回迁房建设,这里边涉及的资金都以亿计,“村书记倒在区区5万元上,出乎意料。”

  下坡村村委会人员说,商中富是前任支书,村里有坟头的村民全部拿到补偿了,商中富他们私分的不是应该发给村民的钱,而是“多报了坟头从上边骗来钱”。

  村民对原村支书商中富的评价不算太差,“应该说他给村民办了不少实事,不是那种只混日子不干事的村干部。比如新农合都是村里交,村民不用掏钱。村里还给60岁以上老人每月发钱,这比其他村都强。”

  据了解,此案缘于村民举报村干部腐败问题。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结果未查实村民反映的问题,却查出贪污迁坟款的问题,并牵出镇政府的干部。随后,办案人员很快将顺义牛栏山镇原副镇长李强、李桥镇政府武装部原部长申金华等人控制。

  检方起诉

  四人合伙编造人名骗取迁坟补偿款

  据起诉书指控,2009年,李强作为主管迁坟工作的副镇长,申金华作为负责迁坟工作的村镇建设科科长,商中富、刘小芹作为具体执行迁坟工作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四人相互勾结,利用主管、负责、具体执行迁坟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对迁坟补偿款的管理和发放过程中,采用编造人名的方式骗取迁坟补偿款,并将其中的21万元予以私分,其中李强分得6万元,申金华、商中富、刘小芹各分得5万元。

  此外,2012年2月,李强和商中富在销户过程中还将剩余的迁坟补偿款5000余元予以私分,李强分得2000元,商中富分得3000余元。案发后赃款21万元均已扣押。

  检方认为,李强、申金华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商中富、刘小芹作为协助乡镇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四人分别于今年6月、7月被取保候审。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本报记者 李华良 实习生 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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