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2 00:00:00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内蒙古
新华社电(记者 汤计 白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原区长薛维林被控受贿293万元案,11日上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起诉书指控,2007年夏到2011年春节前,被告人薛维林利用担任临河区副区长、巴彦淖尔市建委主任、临河区区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向李国民等16名房地产商收受或索取人民币257万元、房屋一套(折合人民币36万元),共计人民币293万元。2011年8月,薛维林主动向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投案,并将赃款全部上交。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责。薛维林在庭上对起诉书指控内容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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