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使在京就业外国人应保尽保,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通知,12月所有涉及到外国人参保的业务办理期限将由25日延长至31日,同时免收滞纳金。
据了解,自今年10月15日起,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在京合法就业的外国人,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并依法享受与本市职工相同的社会保险待遇。市人力社保局提示,按照惯例,每月办理参保手续的截止日为25日。为更加方便外国人在京参保,外国人参保办理期将延长至31日,在此之前均可为在京就业的外国人办理参保手续。包括外国人新参保登记、增员,以及外国人所在单位新参保业务等。另外,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但必须确保各项证件的复印件齐全。
据悉,外国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在职职工相同。